福莱特玻璃(06865)宣布,建议发行不超过2亿股A股,相当于A股发售完成后公司已发行股本的10%,发行价格不少于每股1元人民币(下同)。建议A 股发售须获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监管机关的必要批准。
估计从建议A 股发行募集的资金于扣减上市开支后将不超过18.4亿元,13.3亿元将用于附属公司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年产能为60万吨的光伏玻璃项目;2.25亿元用于公司年产能为10万吨的低辐射玻璃项目;1.55亿元用于附属公司浙江嘉福玻璃的15万吨光伏玻璃制造厂进行技术改造;1.35亿元用于附属公司嘉兴福莱特新能源20兆瓦的分布式光伏系统项目。
紧随A 股发行完成后,公众股东持有的H 股占总股本百分比为22.5%。公司承诺于建议A 股发行申请过程中及完成后将继续遵守上市规则订明的公众持股量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