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马能源(06885)年度股东应占溢利增56.4%至8.32亿元 每股派息0.35元

金马能源(06885)发布2018年业绩,收益同比增长45%至74.52亿元人民币...

智通财经APP讯,金马能源(06885)发布2018年业绩,收益同比增长45%至74.52亿元人民币(单位下同);股东应占溢利同比增长56.4%至8.32亿元;每股收益1.55元,拟派末期息每股0.35元。

公告称,收益增加主要是由于2018年焦炭、衍生性化学产品及能源产品价格及其贸易量上涨,促使收益增加。其中能源产品销售增长52.4%至3.6亿元,而贸易业务收益则大幅增长487.5%至5.68亿元,毛利率由2017年的17.6%增加至18.3%。

集团的经营业绩主要受产品平均售价及煤炭平均採购价的变动推动,而产品销量主要由产能决定。近年来,集团几乎以全产能及全销售营运。于2018年度,集团焦炭的产能约为每年210万吨(乾基)及集团粗苯及煤焦油的加工量分别约为每年12万吨及18万吨。

同时,集团每年能够生产约10亿立方米供自用、销售及生产天然气。2018年及2017年年度,集团每年分别售出约220万吨焦炭(湿基)。集团于2018年第一季度开始启动液化天然气生产设施,并于第三季度进入全面生产及销售。并预期该生产设施将可实现每年约1.23亿立方米的液化天然气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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