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新威国际(00058)发布公告,就就可能收购中国超燃能源国际有限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所订立的谅解备忘录,根据谅解备忘录,新威新能源已经以现金向卖方支付合共1亿港元诚意金。
可退回诚意金将于签署正式协议时作为可能收购事项部分代价。倘新威新能源决定不进行可能收购事项,或新威新能源与卖方神州国际燃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未能于排他期内订立正式协议,则卖方须向新威新能源退还可退回诚意金连同应计利息。
由于新威新能源决定不进行可能收购事项且新威新能源与卖方于排他期内并无订立正式协议,新威新能源已要求卖方退回可退回保证金。然而,卖方并无向新威新能源退回可退回保证金。
于2019年7月2日,新威新能源向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开展针对卖方及担保人有关退回可退回保证金的法律诉讼程序。于同日,法院接纳新威新能源提交的令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