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汉控股(00214)股东可选择以股代息收取末期股息 最多发行约1359万股

汇汉控股(00214)公告称,该集团建议派发截至2016年3月31日止年度末期股息每股3港仙,股东可选择收取以股代息股份作为全部或部份末期股息。因此,股东可行使其选择权,选择收取配发的以股代息股份,以代替现金股息。

汇汉控股(00214)公告称,该集团建议派发截至2016年3月31日止年度末期股息每股3港仙,股东可选择收取以股代息股份作为全部或部份末期股息。因此,股东可行使其选择权,选择收取配发的以股代息股份,以代替现金股息。

公告称,以股代息股份的市值已定为1.83港元,倘全体股东选择以以股代息股份收取末期股息,根据2016年9月19日的约8.29亿股已发行股份计算,以股代息计划规定发行的以股代息股份将不会超过1358.7149万股(占该公司现有已发行股本约1.64%)。将发行予各股东的以股代息股份数目将向下调整至最接近的整数。以股代息股份的零碎部份将不获配发,惟将会汇集出售,收益概归该公司所有。

值得注意的是,股东如不选择以以股代息股份收取任何末期股息,则毋须采取任何行动。欲选择以股代息股份收取末期股息,或部份收取现金及部份收取以股代息股份,则须使用随附的选择表格。随附的选择表格须按照其上印备的指示填妥,并最迟须于2016年10月13日(星期四)下午4时30前交回该公司的香港股份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交回的选择表格将不会获发收据。

该公司已于2016年9月15日(星期四)至2016年9月19日(星期一)(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股东登记,以确认有权收取末期股息及参与以股代息计划的股东的身份,期间不会办理股份过户登记。为符合资格收取末期股息,最迟递交股份过户文件的时间为2016年9月14日(星期三)下午4时30分。

为免产生疑问,以股代息股份不会向公众(股东除外)提呈发售,而选择表格亦不得转让。

据悉,该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批准以股代息股份上市及买卖。预期以股代息股份将于2016年10月25日(星期二)向有关股东正式寄发以股代息股份的股票后开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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