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华控股(01314):李远康增持翠发股权至49.9% 9月28日上午复牌

翠华控股(01314)发布公告,于2016年9月22日,该公司主席兼执行董事李远康先生与该公司执行董事张汝桃先生及该公司前非执行董事何庭枝先生订立股份转让协议( 经日期为2016年9月27日的补充协议补充)。

据此,张先生及何先生分别向李先生出售8330股及21515股翠发股份,总代价分别为1186.7449万港元及3065.1613万港元,相当于每股该公司股份1.85港元。股份转让已于2016年9月22日完成。 翠发为控股股东,持有7.70092亿股股份( 相当于该公司已发行股本约54.57 %)。

于股份转让完成后及于本公布日期,李先生于翠发的权益将由46.92%增至49.9%,而何先生及张先生于翠发的权益将分别由38.27%减至36.12%及由14.82%减至13.98%。

此外,该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股份自2016年9月28日上午9时正起恢复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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