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佳景集团(00703)发布公告,于2019年9月4日,集团全资附属佳景横琴接获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国土局的回复函件,以告知:
1.由于横琴地块的获准土地使用权属商业用途,而非住宅用途,故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国土局不支持佳景横琴于2019年6月18日就部分变更其于横琴岛的发展项目涉嫌的土地使用权,以涵盖服务式公寓及/或住宅用途及其相关楼宇建设里程碑延伸的申请;
2.佳景横琴疑似停止其建筑工程且涉嫌违反与佳景横琴所订立日期为2015年1月12日的相关土地收购合约;
3.佳景横琴或须就任何并无合理原因而延迟达致任何发展建设里程碑按日缴付罚款约人民币62.8万元,而根据土地合约,如因不可抗力及政府原因所致延误被视为具合理原因。
公告称,管理层于今年8月与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国土局代表会面以讨论该申请,管理层于该讨论中理解横琴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的部分变更为商用服务式公寓,这可纳入有关商业用途的获准土地使用权范围。
管理层现正再次向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国土局修改该申请,以寻求获得其支持,申请部分变更横琴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以涵盖并非作任何住宅用途的商用服务式公寓以及根据土地合约延伸其相关楼宇建设里程碑。
有关此事宜的进一步最新进展情况将于适时再作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