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中信大锰(01091)发布公告,于2019年3月26日,中信大锰矿业(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以建设银行为受益人订立首份担保协议,中信大锰矿业同意就建设银行向汇元锰业(由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34.93%股本权益)授出由2019年3月26日起并于2020年3月26日偿还的首份贷款本金总额人民币5000万元的还款责任提供担保。
首份贷款以建设银行于首份贷款协议合同生效日前一个工作日公布的一年期人民币贷款基础利率加0.05%计息(即年利率4.35%)。汇元锰业根据首份反担保协议将向中信大锰矿业支付担保费,计算基准为贷款本金金额按每年2%计算,即每年最高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自汇元锰业提取首份贷款日开始计算并于最后偿还首份贷款日或之前以现金支付。
于2019年9月17日,中信大锰矿业以建设银行为受益人订立进一步担保协议,中信大锰矿业同意就建设银行向汇元锰业分批授出,而每批期间由贷款批出日起计一年的进一步贷款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还款责任提供担保。
进一步贷款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不时公布的一年期人民币贷款基础利率加不多于0.20%计息(于公告日期等同不多于年利率4.45%)。汇元锰业根据进一步反担保协议将向中信大锰矿业支付担保费,计算基准为贷款本金金额按每年2%计算,即每年最高金额为人民币200万元,自汇元锰业提取进一步贷款日开始计算并于最后偿还进一步贷款或之前以现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