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协合新能源(00182)发布公告,由于风电场项目I需额外风力发电设备,故于2019年11月13日,买方与供应商就采购合同I订立补充协议,以采购额外十七套风力发电设备,代价为人民币1.55亿元,并因此增加买方应付的总代价人民币1.81亿元。
于11月13日,买方与供应商订立采购合同II,内容有关买方向供应商采购六十套风力发电设备,总代价为人民币5.69亿元,以供集团于黑龙江省的风电场项目I使用;及采购合同III,内容有关买方向供应商采购二十套风力发电设备,总代价为人民币1.89亿元,以供集团于黑龙江省的风电场项目II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