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生农业金融(01103)宣布,于2016年10月14日(联交所交易时段后),公司与各卖方(即六名南通现任股东)分别订立该等买卖协议。据此,公司同意收购,及卖方同意出售于南通的销售权益,总代价为人民币8895万元(相等于约1.07亿港元)。
早在8月26日,公司与六名南通现任股东订立收购事项备忘录, 据此,公司同意协助卖方物色潜在第叁方, 以于2016年10月15日或之前收购销售权益。倘公司未能于2016年10月15日或之前觅得任何第三方收购销售权益, 公司同意向卖方收购销售权益。
由于公司预期于2016年10月15日前将不会觅得第三方收购销售权益, 因此公司于2016年10月14日(联交所交易时段后)分别与各卖方订立六份买卖协议。
完成买卖销售权益后,公司将直接持有南通合共约91.3%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