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创兴企业(00194)与非执董廖骏伦所涉及的法律程序无关连

廖创兴企业(00194)公布,谨此提述港证监于2016年10月7日作出的新闻稿,其中指出证监会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4条在原讼法庭展开法律程序,寻求对民众金融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十名前任及现任董事作出取消资格令,当中包括民众一名前非执行董事廖骏伦(即公司非执行董事)。

根据新闻稿,法律程序将于2017年2月24日在原讼法庭进行首次聆讯。

董事会确认,针对廖骏伦先生的法律程序与该集团业务并无关连,且不会对集团的业务及营运构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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