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国银租赁(01606)发布公告,公司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三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订立新融资租赁合同,承租人将租赁物某风电电站和电站的风电发电设备所有权转移及变更登记至出租人名下,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3亿元,及出租人把租赁物租回予承租人,租赁本金共计人民币3亿元,租赁利息共计约人民币1.17亿元,总租金共计约人民币4.17亿元。
公司于2019年11月14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公司与承租人就位于中国江苏省的某光伏电站和电站的光伏发电设备订立融资租赁合同。由于该次交易与前次交易的承租人为同一方,根据上市规则第14.22条,该次交易须与前次交易合并计算。
于公告日期,鉴于三峡集团为公司的主要股东,三峡资本为三峡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且三峡资本直接及间接合共持有承租人100%的股权,故依据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承租人为公司的关联人士。因此,该次交易构成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项下公司的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