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新锐医药(06108)发布公告,根据证监会按证券及期货规则(香港法例第571V章)第8(1)条发出的指令,公司的股份已自2017年10月6日起暂停买卖。
诚如该公告所述,倘公司未能于2020年1月31日或之前恢复其股份的买卖,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2)(b)(i)条,联交所或会取消公司的上市地位。
公司谨向其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提供最新资讯,其已获联交所告知如下:
1.即使公司证券于2020年1月31日依然暂停买卖,联交所经咨询证监会后,将暂不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2)(b)(i)条行使其权利以将公司除牌,直至另行通知;
2.为免生疑问,此概不影响联交所于其认为适合的较后阶段行使其于上市规则第6.01A条项下的权利;
3.联交所亦已保留其于上市规则项下的所有权利;
4.公司已获提醒其有义务尽快恢复交易;及
5.倘联交所不信纳公司已采取及正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务求恢复买卖,联交所或会立即将公司除牌。
此外,公司股份继续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