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控股(00418)公布,于2016年10月25日,公司与北大方正订立2016年委托贷款总协议,据此,集团将在若干条件的规限下,透过一间财务机构(由订约各方指定)向北大方正集团提供短期贷款。
该等贷款为无抵押,并按由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现行6个月人民币基准借贷利率另加该利率15%计息。贷款总协议将自2017年1月1日起生效,并将于2019年12月31日届满。
该贷款金额,按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3个年度各年的有关建议年度上限维持在人民币4.05亿元。
北大方正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本约30.60%,为公司的关联人士。该贷款协议下的交易将构成公司的持续关联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有关申报、年度审核、公告及获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