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阳光纸业(02002)发布公告,于2020年6月29日,该公司全资附属新迈纸业(作为承租方)与浙江中拓(作为出租方)订立融资租赁合同。浙江中拓已同意以代价人民币5000万元向新迈纸业购买租赁资产及于租赁期限内将租赁资产出租予新迈纸业。
公告称,融资租赁合同的条款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乃参考类似资产的平均公平市价及类似资产融资租赁合同的通行市场利率及交易条款经公平磋商后厘定。董事认为,该集团可通过融资租赁合同补充营运现金,且融资租赁合同的条款及条件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属公平合理且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据悉,租赁资产为新迈纸业拥有的若干设备(主要用于涂布白面牛卡纸生产),将由承租方出售予出租方,并将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租回予承租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