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金融控股(08239)发布公告,于2016年11月23日,全资附属拉萨嘉德将一笔人民币5500万元的款项委托予中国商业银行地方分行,以供转借予一间于中国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期为24个月, 年息10厘。
据悉,借款人主要业务活动包括开发物业、出租建筑机器及设备、批发楼宇建筑材料、种植草坪草皮、房地产租赁代理及提供建筑物清洁服务。
公告称,委托贷款以抵押7个总楼宇面积约18981.9平方米的住宅物业作抵押。其中6个住宅物业位于黑龙江省,一个住宅物业位于海南省,该等物业的价值合共为约人民币1.48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