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广发证券(01776)发布公告,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于2020年7月10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
2020年7月20日,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关于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限制业务活动、责令限制高级管理人员权利监管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97号),原文如下: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查,你公司在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康美药业)2014年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项目、2015年公司债券项目、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2018年公司债券项目、康美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17年可交换公司债券项目中未勤勉尽责,尽职调查环节基本程序缺失,缺乏应有的执业审慎,内部质量控制流于形式,未按规定履行持续督导与受托管理义务。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8号,根据证监会令第63号修改,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五条,《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债券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保荐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债券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以下监管措施:
一、责令改正。你公司应对投行业务进行深入整改,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提升投资银行业务质量。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内部问责制度对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并向我局提交书面问责报告。
二、2020年7月20日至2021年1月19日期间,暂停你公司保荐机构资格;在2020年7月20日至2021年7月19日期间,暂不受理你公司债券承销业务有关文件。
三、责令限制高级管理人员权利,限制时任分管相关投行业务的副总经理欧阳西领取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基本工资以外薪酬的权利,限制时任分管相关投行业务的副总经理秦力领取2017年度、2018年度基本工资以外薪酬的权利,已领取部分应全部退回公司。
如果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覆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覆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此外,公司及相关人员(陈家茂、林焕伟、朱保力、肖晋、林焕荣、许戈文、李贤兵、何宽华)及其他相关人员(秦力、欧阳西、张威、钟辉、黄旭辉、陈天喜)分别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公司将深刻汲取教训、认真反思、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并按照内部问责制度对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公司将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範,切实提升投资银行业务质量。公司将全面强化责任、能力和职业操守建设,全面提升合规管理和风险管控水平。公司将严格遵循稳健经营理念,进一步强化“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文化建设,严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底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