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秦发(00866)公布,通告所载决议案已于2016年11月24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上获独立股东以投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
即,批准、确认及追认秦发投资作为卖方与渤海投资(由徐吉华全资拥有)作为买方,就按代价人民币约1.77亿元,其中约1.55亿元将由集团(不包括公司全资附属香港秦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应付香港秦发款项的等值金额抵销,及余下约2204万元将由买方以现金向卖方支付。
买卖秦发投资的全部已发行股份订立的协议,及授权公司董事共同、个别或通过委员会在彼等认为属必要、适当、合宜或权宜的情况下,采取有关行动、作出所有有关行为及事宜及签立所有有关进一步文件或契据,以落实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或使其生效。
公司预计将于2016年12月16日或之前另行刊发有关达成先决条件的进展的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