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银行(01988)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民生银行(01988)发布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

智通财经APP讯,民生银行(01988)发布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且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

目前,由于本公司优先股持续督导期尚未期满,海通证券未完成的对本公司优先股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证券和中金公司承接。中信证券已指派程越、马小龙,中金公司已指派童赫扬、许佳作为保荐代表人负责本公司优先股剩余持续督导期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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