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港龙中国地产(06968)发布公告,招股章程所述的超额配售权已于2020年7月31日由稳定价格操作人(代表国际包销商)部分行使,涉及合共3061.8万股股份,占根据全球发售初步可用发售股份的约7.65%。超额配售股份将由公司按每股3.93港元(即根据全球发售每股发售股份的发售价)发行及配发。
根据香港法例第571W章证券及期货(稳定价格)规则第9(2)条,有关全球发售的稳定价格期间于2020年7月31日(即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后第30天前的最后交易日)结束。
稳定价格操作人、其联属人士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于稳定价格期间采取的稳定价格行动包括:
于国际发售超额分配合共6000万股股份,于任何超额配售权获行使前,占全球发售初步可供认购发售股份的15%;
由稳定价格操作人根据日期为2020年7月10日的借股协议从华兴(控股股东之一)借入合共6000万股股份,占全球发售初步可供认购发售股份的15%,以补足国际发售的超额分配;
于稳定价格期间,以介乎每股3.73港元至3.93港元的价格范围在市场上接续购买合共2938.2万股股份。于稳定价格期间,稳定价格操作人于2020年7月31日以每股3.92港元的价格在市场上作出最后一次购买;
由稳定价格操作人(代表国际包销商)于2020年7月31日就任何超额配售权获行使之前,按每股股份发售价部分行使超额配售权,涉及合共3061.8万股股份,占全球发售初步可供认购发售股份的约7.65%,以促成向华兴退还部分借入股份,用以补足国际发售的超额分配;
未获稳定价格操作人(代表国际包销商)行使的部分超额配售权已于2020年8月2日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