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地产(00123)预计将于明年3月3日从新交所除牌

兹提述公司于2016年1月20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公司关于其股份于新交所自愿除牌的建议。并于2016年1月19日,新交所告知,在遵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其并不反对除牌。

越秀地产(00123)公布,兹提述公司于2016年1月20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公司关于其股份于新交所自愿除牌的建议。并于2016年1月19日,新交所告知,在遵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其并不反对除牌。

除牌将导致股份从新交所正式名单中除牌。除牌后,股份仅于香港联交所买卖。股东的投票权及享有股息的权利将不受除牌影响。

欲于香港联交所买卖其股份的CDP存托人士可于公告日期起至不迟于2017年2月27日(即CDP存托人士向CDP提交其转移要求截止日期)上午10时正(新加坡时间)止将其股份从CDP转移至中央结算系统或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

公司将于2016年12月2日或前后寄发向CDP存托人士作出的通知。同时,务请CDP存托人士在买卖其股份时审慎行事并避免采取与其股份有关的可能有损其利益的任何行动。

除牌预期将于2017年3月3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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