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速公路股份(00548)发布公告,于2016年12月2日,全资附属美华公司与控股股东深圳国际的全资子公司辉轮投资签署股份买卖协议,据此,美华公司以代价约人民币4.53亿元受让辉轮投资拥有的 JEL 公司 45%权益。
于本公告之日,JEL 公司分别由美华公司及辉轮投资拥有 55%及 45%权益,为该公司的附属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JEL 公司将由美华公司全资拥有,并成为该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
据悉,JEL 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拥有马鄂公司 100%权益,而马鄂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武黄高速的开发、建设、收费与管理。
公司董事认为,武黄高速拥有良好的经营记录和较低的投资风险。通过增持 JEL 公司的权益,有利于该集团提高未来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本次交易将进一步巩固该集团于公路的投资、管理及营运方面的核心优势,符合该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整体利益。
此外,作为该公司的控股股东,深圳国际曾就避免同业竞争及支持该公司业务发展等事项作出了承诺,其中包括将拥有的高速公路资产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注入到该公司。本次交易体现了深圳国际支持该公司发展的积极态度,并巩固了深圳国际信守承诺的良好形象,是兼顾各方利益的双赢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