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机床(00300)指,公司2016年11月16日发布了“关于与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茨坝街道办事处签署了《土地收储补偿协议》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公告” 。
经双方协商一致,于2016年12月5日在主协议的基础上签订了《盘龙区茨坝路23号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及《盘龙区茨坝路23号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厂区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土地收储之补充协议方面,原“合同生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茨坝街道办事处)向乙方(昆明机床)支付土地补偿款项的60%,即人民币7072万元。 2016年12月25日前甲方支付土地补偿款项的40%,即人民币4715万元”,修改为,甲方应在协议生效当日或者协议生效后至2016年12月25日前 , 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土地补偿款,即人民币约1.18亿元。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方面,也由原来的分期支付修改为一次性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