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众金融(03963)发布公告,于2016年12月8日,全资附属中国融众与承租人及新承租人订立三方协议,中国融众、承租人及新承租人各自同意,各融资租赁协议、融资租赁补充协议一及融资租赁补充协议二项下的权利及义务将由承租人转让予新承租人,自2016年1月1日起生效。
此外,承租人同意向中国融众作出担保,以承担新承租人于各融资租赁协议、融资租赁补充协议一及融资租赁补充协议二的任何及所有责任。
同日,根据三方协议,中国融众与新承租人订立融资租赁协议2016,据此,中国融众向新承租人购买设备,合约金额约为人民币2亿元,以及将设备回租予新承租人,期限为120个月,有关租赁期内的未来租赁款项总额(包含利息)约为人民币2.397亿元。
于2016年4月,设备的账面值约为人民币2.01亿元,经协定的保证金约为人民币7000万元。
据悉,于2013年2月25日,中国融众与承租人订立融资租赁协议,据此,中国融众向承租人购买设备,合约金额约为人民币2亿元,以及将设备回租予承租人,期限为36个月。
资料显示,新承租人主要从事烧结室、喷煤车间、铸铁车间、蒸汽发电及氮气站若干设备生产以及其他开采、熔炼、浇铸、锻造设施及零部件制造业务。
于本公布日期,尚未收回租赁款项已由新承租人支付予中国融众。经考虑有关重组金额的其他收回途径、承租人的财务情况及整体经济环境后,董事认为交易文件的条款属公平合理且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