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泰和科技(300801.SZ)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山东监管局认为,公司在明知以往生产经营的相关消毒剂类产品收入占比较低、次氯酸钠销售收入不高、苯扎氯铵只有少数客户用于公共卫生消毒领域、拟生产的过氧乙酸预计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等情况下,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未对上述情况进行充分披露,也未针对上述情况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山东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及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程终发、公司董事会秘书程霞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