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恒泰艾普(300157.SZ)发布公告,2020年11月10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请求的议案》,同意股东北京硕晟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硕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丽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董事会认为,股东北京硕晟、李丽萍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足10%,不具备提请监事会召集股东大会的资格。
其主要原因是股东北京硕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丽萍在2020年8月5日增持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5%,即3560.57万股时,未立即停止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而在当日继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增持152股至3560.58万股股票,持股比例超过了5%,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因此,北京硕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丽萍增持至5%后的股份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均不得行使表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