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华润置地(01109)发布公告,于2020年11月19日,该公司间接全资公司华润置地深圳(作为承租人)就营运物业作为购物中心分别与华润万家(深圳)发展有限公司及华润深圳湾发展有限公司订立华润金融大厦租赁协议;及中国华润大厦租赁协议,期限由2018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17日为期五年。
公告称,公司的深圳湾万象城项目的购物中心(邻近华润金融大厦及中国华润大厦)建筑面积仅约6万平方米。该相对小建筑面积无可避免为购物中心的发展及其后营运带来若干限制。华润金融大厦及中国华润大厦同样战略上位于中国深圳南山区的黄金地段中心区。
华润金融大厦的商场部分及中国华润大厦的地下办公设施在物业及购物中心邻近地区增加人流及使客户群多元化上担当不可替代的角色。华润置地深圳自2018年4月起一直获出租人授权占用及经营物业。华润置地深圳于订立租赁协议前并无向出租人支付租金。自2018年4月起,各订约方考虑订立租赁协议及已决定确立正式安排,故租赁协议的租期被视为已自2018年12月开始。由于华润置地深圳可根据租赁协议酌情决定自由分租部分而非全部物业(包括但不限于商铺及广告位)予任何独立第三方,订立租赁协议对集团为具吸引力的投资机会,可按具竞争力的租金取得物业的物业权益作经营购物中心或分租物业以取得较高回报,以及改善就物业及购物中心(邻近物业)提供管理服务的整体成本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