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泰商业地产(00112)宣布,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杨龙飞先生已获委任为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范骏华先生已呈辞独立非执行董事一职,且不再担任公司审核委员会主席以及公司提名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成员。自2017年1月1日起生效。
公司称,现正于切实可行情况下尽快物色合适人选填补空缺,有关委任须自2017年1月1日起计三个月内作出,以符合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将于适当时候进一步刊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