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洛阳钼业(03993)发布公告,根据融资担保授权,于2020年12月17日,公司与中国银行栾川支行及民生银行洛阳分行分别订立中国银行质押协议及民生银行最高额质押协议,公司同意为富川矿业于中国银行借款协议及民生银行借款协议项下的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3.86亿元(单位下同)及3.84亿元及相关利息和费用提供质押担保,惟合计担保范围(即主债务最高本金余额及主债务产生的利息和费用等)不超过融资担保授权规定的上限8亿元。
此外,于2020年12月17日,公司与富川矿业也就融资担保订立反担保协议,富川矿业同意为公司于融资担保项下承担的担保责任于8亿元的额度内提供反担保,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
于本公告日期,公司间接持有富川矿业55%的股份,公司主要股东洛矿集团持有公司24.68%的股份,并除其通过公司持有的富川矿业权益外,另间接持有富川矿业余下的45%股权。
尽管富川矿业的财务报表并未合并至集团综合财务报表,公司通过合约安排对富川矿业的日常运营和管理拥有控制权,因此,富川矿业被视作公司的附属公司,因而根据上市规则第14A.16条,富川矿业为公司的关连附属公司。
公告称,根据融资担保协议,公司为富川矿业提供的融资担保合计担保金额不应超过融资担保授权规定的上限8亿元,此外,根据反担保协议,富川矿业也为融资担保向公司提供了反担保,融资担保项下的公司担保责任可控且风险较低。
此外,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富川矿业获得资金,借以支持其日常业务营运及新项目的开发,从而进一步提升其生产能力以及盈利能力,有助于集团的整体战略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