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中国银河(06881)发布公告,就有关该公司与被执行人杨振华、罗隽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案以及公司与被申请人杨振华仲裁案。
因杨振华、罗隽未履行生效的《公证书》((2018)京精诚内经证字第02505号)及《执行证书》((2019)京精诚执字第00058号)确定的义务,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29日立案执行。
法院执行本案过程中,公司因与被执行人杨振华、罗隽协商和解事宜,于2020年12月30日向法院申请终结本案执行。公司随后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0)京01执恢292号),裁定终结(2018)京精诚内经证字第02505号《公证书》及(2019)京精诚执字第00058号《执行证书》的执行。根据《执行裁定书》,终结执行后,双方当事人未能达成和解协议,或被执行人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近期,为推动债权收回,公司就本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提交了恢复执行申请。
此外,因杨振华未履行已生效的《裁决书》((2020)京仲裁字第2050号)确定的义务,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27日立案执行。
法院执行本案过程中,公司因与被执行人杨振华协商和解事宜,于2020年12月30日向法院申请终结本案执行。公司随后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0)京01执1216号之一),裁定终结(2020)京仲裁字第2050号《裁决书》的执行。根据《执行裁定书》,终结执行后,双方当事人未能达成和解协议,或被执行人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近期,为推动债权收回,公司就本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提交了恢复执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