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堂科技(01666)发布公告,于2017年1月25日,公司与集团公司订立物业租赁框架协议,据此,集团公司已同意出租并促使同仁堂集团的任何成员公司出租若干物业予该集团用作生产及营运,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室物业、仓库及员工宿舍。物业租赁框架协议为期3年,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据悉,公司与集团公司曾于2013年10月10日签订仓储保管合同,就此集团公司向该公司提供仓储租赁服务。仓储保管合同已于2016年12月31日到期且将不再续签,而将以物业租赁框架协议所取代并涵盖。
公告称,预期3个年度于物业租赁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交易的年度上限分别为人民币1090万元、1160万元及1180万元。集团公司乃该公司的最终控股股东,物业租赁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公司的持续关联交易。
董事认为,订立物业租赁框架协议能够延续同仁堂集团与该集团之间的现有物业租赁协议,并满足不时的该集团未来业务需求,有益于该集团业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