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消息 | 顺丰房托基金递表港交所

据港交所2月10日披露,顺丰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向港交所递交上市申请,DBS为其独家上市代理人。

智通财经APP获悉,据港交所2月10日披露,顺丰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以下简称“顺丰房托基金”)向港交所主板递交上市申请,DBS(星展银行)为其独家上市代理人。

image.png

顺丰房托基金为一个以单位信托基金形式组成的香港集体投资计划,为首个将于香港并以物流为主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顺丰房托基金的投资重点应为全球范围内可产生收入的房地产,初步重点为物流地产。顺丰房托基金由房托管理人管理,其主要投资目标为向基金单位持有人提供分派、造就可持续分派增长及提升顺丰房托基金物业价值。

顺丰房托基金的投资组合初步包括位于香港、佛山及芜湖的三处物业,所有该等物业均为现代物流地产。

于2020年12月31日,物业的可出租总面积约为307,990.8平方米,评估价值为60.936亿港元。于2021年1月31日,物业的平均出租率约为94.9%。各物业均位于香港及中国主要物流枢纽内,毗邻主要机场、海港、铁路、高速公路及交通枢纽。

于2020年9月30日,物业合共有32名租户,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月度,租金收入总额排名前五位的租户(其中三名为顺丰房托基金的关连人士),约占总租金收入的83.3%,而顺丰关连租户约占同期总租金收入的81.8%。约81.9%的租户(按可出租面积计算)来自物流行业,而其余租户包括来自药品、科技及其他行业的租户。

财务方面,于往绩记录期间,截至2018年及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以及截至2019年及2020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收购的前身集团(指金紫荆及其附属公司)产生的收益分别为2.558亿港元、2.693亿港元、1.996亿港元及2.049亿港元。截至2018年及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以及截至2019年及2020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前身集团的物业收入净额分别为1.94亿港元、2.073亿港元、1.543亿港元及1.59亿港元。招股书称,前身集团的历史财务资料并未考虑自2020年9月30日以来订立的新租赁,因此未必一定能反映顺丰房托基金日后的运营业绩、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

image.png

智通声明:本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智通财经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文中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建议,交易风险自担。更多最新最全港美股资讯,请点击下载智通财经App
分享
微信
分享
QQ
分享
微博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