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06099):法院判决武汉中恒公司向招商资管支付本金10.8亿元及相应利息、违约金

招商证券(06099)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资管)...

智通财经APP讯,招商证券(06099)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资管)作为招商资管股融宝8号定向资管计划(定向资管计划)的管理人,与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武汉中恒公司)及招商证券三方于2015年12月签订了《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法律协议》,约定武汉中恒公司以其持有的8875.00万股“深华发A”(证券代码000020)股票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额为人民币10.80亿元,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12月31日。

2016年2月,武汉中恒公司补充质押“深华发A”(证券代码000020)股票2735.00万股,质押股票数量合计达1.16亿股。上述三方分别于2016年12月及2017年6月签署补充协议,购回交易日延期至2017年12月31日。

2017年11月,质押股票的质押率低于预警线,武汉中恒公司未依约完成补充质押交易或提前购回;武汉中恒公司亦未在约定的购回期限内清偿融资本息,构成违约。

为维护定向资管计划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招商资管(代表定向资管计划)依法对武汉中恒公司提起诉讼,于近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粤民初6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武汉中恒公司向招商资管(代表定向资管计划)支付本金10.80亿元及相应利息、违约金,招商资管(代表定向资管计划)有权在上述债权范围内就“深华发A”(证券代码:000020)1.16亿股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根据相关业务协议约定,招商资管作为定向资管计划管理人,按照委托人的指令代表定向资管计划进行相关操作,不承担相关风险及损失,本案所涉及交易损益及判决结果最终由定向资管计划委托人承担。

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上述案件对公司业务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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