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融金控(00993)公布,于2017年2月14日,所有A系列债券持有人批准若干可换股债券条款及条件的修订,持有人包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及本金额2000万美元HI A系列债券的登记持有人冠思及本金额1000万美元CIA系列债券的登记持有人Jianda。
修订内容具体包括,发行人将有权于到期日前,按金额相等于该赎回或购回可换股债券本金额连同其应计而未付利息的价格,及债券可达至内部回报率为每年4%的有关金额连同应计而未付行政管理费。
其前提为任何赎回或购回的金额须为100万美元的倍数,惟倘所有未偿还可换股债券本金额少于100万美元,则赎回或购回所有(而非部分)未偿还可换股债券本金额。
另外,可换股债券将以鸿晟文化股份押记、凯泽文化股份押记及将由吴志忠(发行人的执行董事)、洪先生、蔡先生、Expert Corporate及Ever Ultimate作出的担保作抵押。
除上述变动及若干相应或澄清改动外,可换股债券其他主要条款及条件维持不变。公司了解发行人正考虑于到期日前根据经修订可换股债券条款及条件购回HI A系列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