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气(01072)发布公告,于2017年2月21日,中国东方电气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该公司41.72%的投票权。根据可能交易的初步安排,该公司拟收购中国东方电气持有的若干标的资产,代价将由该公司发行A股予以结算。倘可能交易进行并最终完成,则可能导致中国东方电气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该公司的额外投票权增加2%以上。
因此,根据公司收购守则,中国东方电气及其一致行动人须就该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作出强制性全面要约,除非该责任获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企业融资部执行人员基于收购守则豁免的条款授出豁免。
于2017年2月21日,该公司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仍在就中国东方电气持有的标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该公司及中国东方电气仍在就可能交易进行协商,尚未签订任何谅解备忘录或协议。
此外,该公司已于2017年2月21日收到中国东方电气的书面通知,表示将向执行人员申请清洗豁免,倘执行人员未授出清洗豁免,则可能交易不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