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标控股(01190)公布,公司董事会已接获Business Century Investments Limited 日期为2017年2月21日的书面提议,要求公司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以处理提议内所列明的事项。其声称持有11.82%的公司实缴股本并拥有于股东大会上投票的权利。
有关事项包括,委任6名人士为公司董事;罢免公司董事郑志鸿、杨清云、叶晓红、陆剑庆及张明(彼等均为执行董事)。
同时,提议亦包括罢免公司董事同继锋、江国祥及黄玉麟(彼等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罢免董事会自2017年2月21日至股东特别大会日期所委任公司任何其他董事。
提议通知并无载列有关建议罢免及委任董事的任何原因及理据。因此,董事会无法向股东提供有关上述建议任何原因及理据以供考虑。
据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第64条,公司一名或多名于提议日期,持有不少于公司实缴股本十分之一并有权于股东大会上投票的股东,可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而该大会须于提出该提议后2个月内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