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ST盐湖(000792.SZ)发布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的要求,公司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恢复上市保荐机构,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保荐书》,同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推荐公司恢复上市;公司聘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恢复上市专项法律顾问,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司股票恢复上市之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具备申请股票恢复上市的主体资格和实质条件。
于2021年4月8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股票恢复上市的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