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生农业金融(01103)公布,于2017年3月16日,公司拟向两名卖方收购目标公司16%的股权,代价合计人民币约9118.8万元。
其中,向陈友利收购目标公司2.46%的股权,代价人民币1400万元;向张华文收购目标公司13.54%的股权,代价人民币7718.8万元。
紧随收购事项完成后,集团合共拥有目标公司约51%的权益,并已成为目标公司的最大股东。于上述收购后,目标公司及清江冷链将成为公司非全资附属公司,而目标公司及清江冷链的财务业绩将于公司的财务报表内综合入账。
诚如卖方所告知,目标公司(南京宝泽股权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于中国成立,并主要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服务。目标公司拥有清江冷链股权总额约99.9975%。
诚如卖方所告知,清江冷链为于中国成立,并主要从事(其中包括)冷冻储藏、货物处理、电子商务服务及信息咨询服务。
董事认为收购事项将能让公司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并继而取得清江冷链的控制权。凭借公司取得上述的控制权,不但可纵向扩展现有的供应链服务业务范畴至冷链物流业务,更可扩阔集团的收益基础。
再者,从事冷链物流业务令集团得以掌握上游及下游物流以及货物信息,为集团未来提供农业互联网金融服务奠定基础。
收购事项既可继续遵从集团目前的农产品供应链业务及农业互联网金融业务布局,同时亦符合集团长远发展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