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山东墨龙(00568)发布公告,公司、公司原董事长刘云龙及公司原董事会秘书刘民(现为公司执行董事)于2021年6月1日各自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通知书(鲁证调查字【2021】66号、鲁证调查字【2021】69号,及鲁证调查字【2021】70号),因公司涉嫌资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对上述人员进行调查。
此前公司日期为2020年12月7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公司未及时披露公司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恩荣可能的股权转让的相关事宜,以及公司收到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的相关决定书及警示函。
公司理解调查事项系针对公司前期未及时披露原控股股东股权可能的转让相关事宜。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资讯披露义务。
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工作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