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兴业国际(00480)发布公告,根据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未领取的2009至2010年度各类股息已被没收并复归公司。
公告称,公司于2016年8月3日宣佈,根据章程细则的规定,下列截至2010年3月31日止年度所宣派而于2016年9月2日仍未领取的各类股息将予以没收及复归公司。
分别为于2009年12月4日宣派的中期股息每股6港仙;以及于2010年6月23日宣派的末期股息每股12港仙。
因此,于截至2010年3月31日止年度仍未领取的各类股息合共约6.78万港元已于2017年3月27日没收并复归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