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茂(00817)发布公告,于2017年3月28日,发行人及公司向本金总额为4亿美元的未被赎回证券的持有者发出通知以赎回该等证券,赎回价相等于本金额的110%另加计至赎回日期2017年4月27日止的应计及未付分派金额(若有)。
证券赎回事项乃根据构成证券的信托契据以由发行人行使其选择性赎回权的方式进行。公司董事会认为,证券赎回事项乃于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及对公司或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并无重大影响。
于证券赎回事项完成后,将不再存在未被赎回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