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沃森生物(300142.SZ)公告,公司于2021年7月2日收到云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云南证监局在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指出,公司在对横琴沃森的投资决策和投后管理过程中,存在以下内部控制缺陷:一是投资决策程序执行不到位。公司未严格按照《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的规定编制投资方案草案并对项目的可行性作出评审意见。二是投后跟踪管理不到位。公司资金投入横琴沃森后,横琴沃森又通过多层私募基金对外投资,在此过程中,公司缺乏必要的机制和措施确保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符合既定投资目的并有效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公司对横琴沃森的投资未达到既定投资目的、未取得投资收益,上市公司资金在一定期限内被金晟硕祥使用而未及时收回。
云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