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恒信东方(300081.SZ)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刘登清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任职时间不得超过6年。刘登清先生自2015年6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至今已满6年,刘登清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刘登清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