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STA(03395)控股股东Aspen大股东吉林弘原拟增持股权

PERSTA(03395)公布,于2021年9月3日,董事会接获公司控股股东Asp...

智通财经APP讯,PERSTA(03395)公布,于2021年9月3日,董事会接获公司控股股东Aspen nvestment Holdings Ltd.(Aspen)的通知,告知吉林省弘原经贸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弘原)与伯乐已于2021年9月3日(交易时段后)订立一份协议,吉林弘原将在不迟于该协议日期后的第60天向伯乐购买1648557AlbertaLtd.(164Co)持有的所有Aspen股份。

于本公告日期,Aspen持有该公司约1.81亿股普通股,相当于已发行股份总数约50.07%,及由吉林弘原、164Co及长春市丽源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拥有约41.09%、39.69%及19.22%权益;吉林弘原由景元持有60%权益及由景元的兄弟景光持有40%权益;而丽源由吉林弘原、周丽梅及景月利分别拥有约98%、1%及1%权益。

于完成向吉林弘原出售164Co持有的Aspen股份后,吉林弘原将成为Aspen约80.78%已发行股份总数的拥有人,而Aspen余下19.22%的已发行股份总数将继续由丽源持有。因此,景元将继续维持对Aspen的股权控制,及Aspen将继续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于2021年9月3日(交易时段后),董事会接获Aspen的通知,告知因伯乐决定向吉林弘原出售164Co持有的全部Aspen股份,一致股东协议及首份补充一致股东协议订约方认为已无必要维持彼等于该等协议下的一致行动安排,故一份经修订及重列的一致股东协议已于2021年9月3日(交易时段后)由164Co、吉林弘原、丽源、伯乐、景元、齐桂珍(作为丽源有关经修订一致股东协议的代名人)及Aspen订立,据此(其中包括),一致股东协议及首份补充一致股东协议下的一致行动安排已终止;及景元将代替伯乐成为Aspen的唯一董事。

紧随签订经修订一致股东协议后,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一致行动人士不再被视为于景元及伯乐拥有权益的全部股份中拥有权益,且根据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布的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一致行动人士不再为公司的一组一致行动股东。鉴于一致行动人士继续有权于公司股东大会上行使30%或以上的投票权,一致行动人士将共同继续被视为公司按上市规则所界定的控股股东。


智通声明:本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智通财经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文中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建议,交易风险自担。更多最新最全港美股资讯,请点击下载智通财经App
分享
微信
分享
QQ
分享
微博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