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石化(01192)发布公告,于2017年5月5日,公司收到由公司控股股东荣龙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就《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规定下而提呈的日期为2017年5月2日的文件,荣龙持有公司已发行股本约 58.99%,发出日期为2017年5月3日的书面通知。
根据该通知,于2017年5月2日,荣龙收到香港高等法院的颁令,委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破产管理署为荣龙的临时清盘人,该颁令系根据振戎有限公司(其为珠海振戎有限公司的离岸附属公司)的清盘呈请作出。
公告显示,珠海振戎有限公司为广东振戎能源有限公司的最大股东,广东振戎能源有限公司透过其全资附属公司广东振戎(香港)有限公司全资持有荣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