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特能源(01799)公布,于2017年5月16日,公司附属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新疆新能源”)与江苏扬州宝应县人民政府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新疆新能源将会在江苏宝应经济开发区内,和江苏省内优质企业共同出资注册成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人民币2亿元,主要经营业务涉及新能源装备制造及风光电站投资开发。合资公司计划3年达到产值人民币10亿元,税负不低于4%(含设备抵扣税等)。
宝应县人民政府在分配该地区风光资源时,将新疆新能源列入重点企业进行优先推荐,支援新疆新能源建设风光电站项目。为加快项目实施,宝应县人民政府为新疆新能源连续3年配置每年200兆瓦的风光资源指标。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及落实项目有利于扩大集团的竞争力及市场占有率,保障集团长远可持续发展,同时有利于江苏扬州市宝应县当地经济繁荣、社会稳定及生态环境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