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文轩(00811)发布公告,公司于2017年5月23日收到控股股东四川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的告知函,2016年11月3日至2017年5月23日,四川新华发行集团的下属子公司通过香港联交所股票交易系统继续增持该公司H股股份12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5%。
此次增持后,四川新华发行集团直接持有公司A股股份5.928亿股,通过其下属子公司持有公司H股股份1233.9万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051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046%。
该公司表示,此次控股股东增持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拟自2016年11月2日起12个月内,通过香港联交所股票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择机继续增持公司H股股份,累计增持股数不超过2400万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