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墨龙(00568)发布公告,该公司于2017年3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17年5月12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决定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公司已于2017年5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公司因上述事项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条规定的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30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