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11月22日,上交所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包钢股份,600010.SH)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钢集团)予以通报批评。经查,包钢股份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向市场披露
20 亿元的巨额增持计划,但未能按照对外披露的增持计划公告实施增持,实际增持完成率仅达增持计划下限的
12.5%,与前期披露存在较大差异。控股股东包钢集团未完成增持计划,影响了投资者的合理预期。上述行为违反规定。
上交所对包钢股份控股股东包钢集团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