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龙动力(00378)发布公告,于2017年6月5日,该公司全资附属五龙动力(重庆)锂电材料有限公司(承租人)与出租人重庆新能源汽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订立融资租赁合同,据此,出租人同意根据承租人的选择与若干供应商订立买卖合同购买租赁资产,并在租赁期内将租赁资产出租予承租人。
于租赁期届满后及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最后一期租金已全部结清的前提下,出租人应将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无偿转让予承租人。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授信金额为5000万元,年租赁利率5.5%。
据悉,租赁资产指出租人与若干供应商订立买卖合同购买的,并由出租人出租予承租人的若干用于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的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