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PL INT'L(00243)发布公告,董事会原定向股东建议从缴入盈余账中派付特别股息每股股份0.133港元。根据公司法,以缴入盈余向股东派付须透过以缴入盈余分派作出而非以派付股息方式作出。
公告显示,为遵守百慕达法律的相关法律程序及规定,董事会决定撤回原建议派付特别股息每股股份0.133港元,以及于股东特别大会上向股东提呈从缴入盈余账中向于2017年7月21日名列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分派约3亿港元的建议。